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2021年,东莞消费投诉案件同比增加了8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6803.75万元。从数据上看,东莞消费者维权意识在逐步提升,那么,如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何高效规范地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就成为了关键。为此,市消委会重点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搭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截至2021年12月,东莞已累计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501家,完成3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升级建设。市消委会还加强了投诉处置、宣传教育、放心消费创建、共建共治以及加强内部建设,被中消协会评为全国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商品类消费投诉占70.6%
东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吴凯介绍,观察2021年消费投诉热点发现,预付款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同比增长1.13倍。食品投诉情况突出,手机消费引关注。年关促销“套路”多,2021年第四季度,共受理相关投诉23313件。此外,还存在家居用品售后纠纷频发、服装鞋帽投诉居高不下、化妆品质量和广告问题多等特点。
数据反映,东莞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是售后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三类问题。商品类消费投诉48901件(占70.6%),服务类消费投诉20391件(占29.4%)。
其中,美容美发服务投诉涉及预付式付款退费困难、经营者售后不到位、经营主体变更与消费者产生纠纷,以及诱导性消费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呈上升趋势。
“共促消费公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旨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经典案例介绍
60岁的消费者陈女士在经过东莞市某珠宝店时,被店员簇拥着推销珠宝,声称钻石可以保值增值,具有投资价值,面对洗脑式推销,她答应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交易。因陈女士不懂手机操作,店员直接拿陈女士手机进行转账,转了10万元到其个人账户作为定金。但当陈女士索要票据时,店员却称定金不足20万元不能出具收据。陈女士担心已给的10万元拿不回来,又在店员的诱导下回家取银行卡再次支付10万元定金,整个交易无合同、无签字确认。事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要求店员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东莞市消委会石龙分会求助。消委分会接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约谈珠宝店相关负责人,反复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珠宝店退还陈女士定金18.5万元,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石龙分会点评:
本案中,珠宝店员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欠缺、辨别能力不足的弱点,以多人轮番、洗脑式推销,声称珠宝产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和投资价值等,骗取老年消费者陈女士答应花费高达68万的金钱购买珠宝,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实属不该!此外,在消费者已支付10万元定金的情况下,为诱导其再支付10万元定金告知未满20万元不能开具收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出具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老年人本是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但当前越来越多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陷阱,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名不符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强烈谴责该类行为!呼吁经营者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律师:
消费者购买珠宝商品,应尽量到正规合法的大型商场或专卖店购买,旅游景点处推销的商品需谨慎购买;若选择网购珠宝,则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网站或品牌直营网店。
网购珠宝产品还要注意,网络图片只能作为参考,切勿贪心购买明显低于市场售价的商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下单前还要与网点商家明确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无论是现场购买还是网购,记得索要珠宝鉴定证书和发票,并核对相关记载内容与购买的珠宝商品是否一致。购买后要妥善保管购买票据,如发生质量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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