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但仍有极个别中高风险地区返启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管理规定,擅自离开居家监测住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扰乱了社会管理措施。17日,启东警方发布消息,涉案人员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颁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12日,启东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巡查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原本居家健康监测具有外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徐某失联。事发后,启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辖区派出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连夜进行查找,发现徐某行踪,最终通过政策教育、思想引导,规劝徐某回启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同时,公安机关对徐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颁布的命令、决定行为依法调查。
经查,3月11日,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第3号通告,要求有上海市、吉林省、青岛市、连云港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启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徐某于3月12日从外省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启东吕四港镇家中,行程码显示为带星。
当日下午,防疫工作人员上门向徐某告知防疫公告内容,并要求徐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然而,徐某在明确得知防疫规定的情况下,违反防疫规定,擅自离开监测住所并关闭手机,躲避居家健康监测。
目前,徐某因拒不遵守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徐某现已被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将依法执行处罚。
启东警方提醒:当前正值全市人民上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对拒不遵守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顾大局、讲责任,特别是在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遵守足不出户、拒绝探访、核酸检测、通讯畅通等要求,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指令,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