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墙体广告本报周口讯 大河报记者日前接到周口市民反映,称某建材市场举办的一场商业活动中,竟将国徽印刷在进入活动现场的“通行证”上。“这么严肃的工作怎能如此儿戏?”市民们质疑道。记者从工商部门得悉,拿国徽做广告的行动违法。
依据市民反映,记者来到坐落周口市区黄河路东段的某建材市场建材展销会现场。在入口处,记者看到很多市民手持一本“通行证”。在这些“通行证”的封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徽”的象征。但不知何因,在入口处登记时,带有国徽的“通行证”封面被工作人员撕去。 一位市民通知记者,“通行证”是她之前在周口市某建材市场商铺花100元采购的,该“通行证”蓝底白字,国徽和“通行证”等字样“嵌”在其间,内文里印有各品牌建材的“优惠券”。“但凡采购通行证的消费者,可依据里边的优惠券享用打折优惠活动。”这位市民通知记者。 活动现场,记者接连造访10多名持有“通行证”的市民,他们均不晓得是何原因被撕去带有“国徽”的封面。记者注意到,现场工作人员手中所持的通行证,“国徽”处被夺目的“8.9折”字样掩盖。 随后,记者征询周口市工商局一位执法人员得知,商家举办建材展销活动,运用国徽的做法已构成违法行动。“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中不得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关于这类违反规定的行动,工商部门可予以打击。”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