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 30岁,他就担任一国企财务部副经理,出路不可估量。但是由于炒股和赌博,他竟应用职务便利,挪用千余万公款,8年后东窗事发。昨日,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效劳区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部原副经理王某某在
合肥市中院受审。
王某某1982年出生。年岁悄悄的他进入单位后表现出色,从一名会计升为财务部副经理。驿达
公司属于全资国有企业,王某某本来具有很好的出路。但是,由于担任财务的便利,让他有了动用公款的时机。
2008年6月至今年1月,他应用单独担任驿达
公司下属效劳区收入款上划的职务便利,将吴圩、符离、福山等效劳区收入款违规划转至驿达
公司在某 银行开立的根本账户及工会账户。随后,王某某应用保管账户印鉴章的职务便利,从上述账户挪用公款1045.53万元,用于炒股和赌博。据理解,这些钱款有 680多万元在他的股票账户上。
为对付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他伪造了3枚银行业务专用章,制造虚假银行对账单。王某某自以为滴水不漏,不料
公司账户绑定了一名员工的
手机号码。
这名员工表示,之前发现
手机上收到转账短信,但没有在意。直到今年1月再次发现异常,于是向
公司反映此事。
今年1月27日,王某某挪用公款一事被驿达
公司发现,后拜托妻子代为向高新区检察院投案,并退回赃款106.29万元。其妻证明,她之前不晓得丈夫挪用公款的事,案发前接到丈夫的电话才晓得。
昨日庭审中,王某某认罪认罚,忍不住痛哭,说本人的所作所为对不起
公司,对不起妻子和女儿。辩护人以为,王某某存在自首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处分,而且他案发前退回了一切财富共106万余元。王某某表示,本人曾经没有房产和财富了。
公诉机关以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追查其刑事义务。关于其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认可。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