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新余市通告了最近依法查处的3起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常见问题。
渝水区供销社领导班子、负责人罗迎晖违反规定机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3月,罗迎晖带队出门学习培训调查时,违反规定决策并组织考察工作人员到某游玩景点去玩,有关花费总共7200元用公款私存付款。2022年3月,罗迎晖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罚。违法乱纪款给予上缴。
分宜县民政部门党委委员、副局黄勇等人违反规定接纳很有可能危害公平扰乱公共秩序的酒宴问题。2022年1月,黄勇在主持工作期内,违反规定机构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宋杰,二级主任科员林哲、谢爱莲、林陈德,副科级干部孙志辉等人接纳管理服务目标林某在家里分配的酒宴。2022年3月,黄勇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罚,宋杰、林哲、谢爱连、林陈德遭受党内警告处分,孙志辉受到政务中心记过处分。
仙女湖货运物流园区管委会二级科员刘海儿勇违反规定私收礼物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内,刘海儿勇运用出任小仙女度假区城管执法局厅长职位之便,依次4次私收管理服务目标吴某所送的烟草和纯粮酒,折算RMB总共1.5万余元。2022年1月,刘海儿勇遭受党内警告处分。违法乱纪款给予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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