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墙体广告 昨天,记者从
莆田仙游县环保局得悉,仙游县科环高新环境保护有限
公司再次因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局立案处分,这次因水污染超支排放,被罚14010元。记者了解到,该
公司“前科累累”,上一年就先后两次因环境违法,共被罚款12万元。
据仙游县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执法人员前往查看时,发现该
公司前段时间渗滤液量增多形成处理难度增大,渗滤液处理站的调理池设计库容小,对生化体系形成冲击,导致水污染物超支排放,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
该工作人员通知记者,该
公司水污染超支排放,环保局责令期限改正,并处应交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一起,参照仙游县环保局《规范行政自在裁量权》规则,对该
公司处应交纳排污费一倍罚款,金额为14010元。
记者了解到,仙游县科环高新环境保护有限
公司坐落赖店镇罗峰村,首要提供仙游县废物(不含风险化学品、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上一年上半年,该
公司因废物渗滤液搜集不到位,部分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填埋场两侧的防洪截留沟直接排放,通过水样查看,发现污染物超支,被罚4万元。
没过多久,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
公司的寨岭废物填埋场废物渗滤液处理站查看时,发现处理站污泥沉淀池下方一水泵松动损坏呈现污水外漏,存在躲避监管偷排污水做法,呈现污水渗漏外排景象,罚款8万元。记者还发现,早在2014年,该
公司因COD排放超支,被市环保局列为不合格出产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