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化合作体制。与市检察院根据创建协作平台、开设合作组织、加强联合执法、推进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方法推动“林长 检察长”工作方案落细落实。在申请办理涉林案子全过程中林管局、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合作,探寻创建“稽查审理案件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模式,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治理 认罪认罚从宽”体制,完成处罚违法犯罪和维护绿色生态互利共赢。
加强合作协力。对焦保护野生动物维护、松材线虫病防治、自然保护地管理方法等林果业重点区域,充分运用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协同进行监督巡护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提前介入侦察,让“检查蓝”能够更好地助推守卫“绿色生态绿”。各县区联系实际推进合作,创立绿色生态检查官工作平台、“林长 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公司办公室等特点服务点,连通绿色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
推进合作审理案件。充分运用“林长 检察长”合作体制,加强检查环境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案件、民事法律井然有序对接。市检察院邀约1名林果业权威专家担任检察官助理,市林管局开设林果业生态环境保护修补技术性专家组,联合促进涉林案子申请办理的精确性和公平公正。2021年,我市人民检察院共审理涉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立案侦查30件,向法院起诉22件,均获法院判决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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