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目前各学校已逐渐进入开学时间,购置电脑的消费者明显增加。
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依据近日相关投诉增加的情况发布消费警示,并提示消费者在购置电脑时要提防落入不良商家的消费圈套。
样机冒充新机出卖
7月下旬,一名消费者向
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反映,其7月23日在某电脑销售商处购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消费者在拿到电脑后,于离店时发现该电脑外观存在一定损坏。在向该店提出交涉后,对方却不断未能给出明白的处置意见。
接 到消费者投诉后,
芜湖市消协立刻联络双方当事人理解状况,确认消费者反映状况属实,于是联络双方当事人停止调解。运营者称该商品不存在性能毛病,故不能按 照计算机商品三包规则来停止退货处置;且在销售商品时,曾经由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该商品为店铺内样品机,故不存在未告知商品真实信息的问题。
芜湖市消协相 关担任人剖析以为,消费者当时在分开店铺之前就发现了商品外观存在一些划痕等瑕疵,假如运营者曾经将这些瑕疵均照实告知消费者,则消费者不会对此状况再次 向运营者提出疑问。同时,消费者在运用电脑时,发现该电脑的硬盘运用时间曾经到达了数百小时,客观上也能够佐证该商品并非新机。本着慎重的准绳,该协会工 作人员对该电脑认真地停止了查看,发现其不只存在划痕,且在电脑周围还存在明显的磕碰掉漆痕迹,这种状况下即便运营者告知了商品存在一定瑕疵,依照消费者 的购物心理也不可能继续依照商品的原价停止购置。依据以上事实,能够以为运营者未能明白告知商品的真实信息,此举明显进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以,即便商 品没有存在任何性能毛病,运营者也应当对此予以处置。最终经过调解,运营者同意停止退货处置。
运营者回绝“三包”
7月上旬,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商场购置的电脑呈现开机方面的毛病,但运营者只同意对主机局部停止退货,而对其他部件如显现器等部件则不予退货,此举明显违背三包规则。
5月下旬,一名消费者投诉称购置的电脑屏幕呈现毛病,后经过改换后运营者承诺可保修3个月时间。可是不到两个月又呈现闪屏问题,此时运营者却拒不停止处置。
误导消费者购置价高质次商品
6 月上旬,一名消费者向
芜湖市消协反映,其在某电脑销售
公司购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讯问过程中运营者宣传称是高配置,低价钱。但是消费者购置回家检查后发 现,其破费5000多元购置的笔记本电脑,正常的市场价钱只要3000元,所购电脑的配置远远低于同层次电脑,基本就不是运营者宣传的高配置电脑。
市 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刻联络双方理解状况,经过查询确认了消费者购置的商品的确为一台价上下配电脑,运营者
报价明显超出市场价钱。运营者辩称其与消费 者签署的销售单据上标明了电脑的型号、配置等信息,与最终托付的商品分歧,且价钱也经过了消费者的签字确认,故不能以为本身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固然本 案中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运营者存在宣传过高配置误导消费者的状况,但该运营者此前已屡次被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宣传的高配低价电脑实践是高价低配电脑。最终,市 消协剖析以为,多名消费者反映同一种状况,阐明运营者的确存在误导消费者状况。依据《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置、运用的商品或者 承受的效劳的真实状况的权益。”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买卖的权益。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或者承受效劳时,有权取得质量保证、价钱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买卖条件,有权回绝运营者的强迫买卖 行为。”运营者的行为明显进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买卖权。经过调解,运营者为消费者改换一款机型,并退还消费者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