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各存缴公司、存缴员工、核心各发展部: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加公积金助企纾困幅度,协助受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和存缴人一同摆脱困境,融合本市具体,现就分阶段适用现行政策通告如下所示:
一、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缓交公积金
存缴公积金确实有艰难的公司,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公积金,限期截止到2022年底。在肺炎疫情期、缓交期终结后立即开展补交,不看作断交,缓交期内不危害员工正常的办理贷款。
二、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员工,不可以正常的还款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未作贷款逾期解决
贷款人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危害,不可以正常的还款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本人提交申请,自办理之日起,未作贷款逾期解决,不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三、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员工,可有效提升租房子获取住宅公积金额度
存缴员工家中无自己的房子,可以申请办理租赁房提取公积金,每一次须间距12个月申请办理获取一次公积金。受新冠疫情危害分阶段适用现行政策执行期内,申请者和另一半每月总计租赁房花费的最大额度为1000元,申请办理获取住宅公积金额度为一年的租赁房花费总金额。
四、以上适用现行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