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根据远程控制开庭审理系统软件,公布判决一起被告假称“帮买”社会养老保险骗案,被告宣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刑期十二年,并罚款RMB十万元,追讨被告宣某某的违法所得135.44万余元,归还受害人。
经审核查清,2018年至2021年期内,被告宣某某在从业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中期内,假称能帮别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编造其在社保中心有关系,以一次性交费购买保险并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时领到社会养老保险为由,根据现钱、银行转帐、支付宝转账等方法,依次骗领15名受害人总共151.57万余元,扣减案发后已退回的一部分,具体骗领资产135.44万余元。骗领的货款被被告宣某某购买游戏武器装备、旅游、酒店住宿等放纵常用。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宣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行骗他财物,金额非常极大,其个人行为已组成盗窃罪。宣某某多次以代办公司养老保险为名,对多位涉养老服务要求的人民群众执行行骗,骗财用以本人玩耍放纵,依规从重处罚。融合被告宣某某的案情、特性、剧情及对社會的影响水平,遂做出前述裁定。
被告宣某某复庭表明投案自首服判,不起诉。
人民法院提示,现阶段,在我国个人社保规章制度已相对健全,广大群众的社保缴纳观念进一步增强,一些犯罪分子唯利是图,运用老龄化人群对养老服务的美好心愿,“瞅准”老人不当实际操作智能机及其消费者维权观念不高的特性,外伸黑火“设套”坑骗人民群众,以代办公司“社会养老保险”、给予“养老服务投资理财”、市场销售“养老服务商品”等之名骗财案子经常发生。大法官在这里提示,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小伙伴们在办理社保有关业务流程前,一定要经过官网方式掌握相关社保缴纳现行政策,多和儿女、亲人商议,维持必需的戒备心,切忌“一厢情愿”地坚信本人或一些中介服务的“幸福”服务承诺,掉入“养老服务圈套”,产生比较严重财产损失和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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