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本人因不懂法,未经婆婆赞同转走了钱……期望您看在我是您孙子母亲的份上,斤斤计较原谅我……”
武汉一女子将上一任婆婆银行卡中26万元悄悄转走,庭审中,她宣读悔过书求得白叟体谅,最终因犯有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本年3月,家住洪山的李婆婆接到前儿媳朱某的电话,称要帮她冻结银行卡,请她到银行一趟。朱某跟李婆婆的儿子离婚后,带着8岁的儿子日子,且仍住在李婆婆家中,二人联系还算和谐。所以李婆婆赶到银行,依照朱某所言处理了冻结手续。
几天后,李婆婆到银行取钱时,发现自个银行卡中的26万元没了。她经过银行查询得知,盗钱者正是朱某,当即报警。
一星期后,朱某投案自首。据告知,她得知李婆婆的一张银行卡被银行冻结,便以帮助冻结为名,让李婆婆将银行卡暗码改成了自个儿子的生日;同时开通网上银行,并与自个的
手机号绑缚。当晚,朱某用
手机登录该银行账户,将卡中26万元分批转走取出。
朱某称,李婆婆曾答应要给自个的儿子留20万元,她忧虑婆婆反悔,所以悄悄转走了这笔钱。但李婆婆表明,这26万元是她自个的养老钱。
本年7月,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朱某当庭宣读了悔过书,李婆婆接受了她的悔过和道歉。
法院审理以为,朱某有自首情节,退还了悉数赃物,并获得受害人的体谅,遂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