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规定,进一步标准高中阶段招生个人行为。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下发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收,禁止提升招收招生数。要在特定范围之内招收,禁止跨地域招收。要规范办学,严控大校额,开始班级禁止发生大班额。进一步标准高中阶段招生纪律,维护保养学生们和校园的合法权利,禁止招收虚报虚假宣传策划、蒙骗欺诈学生们的个人行为,禁止院校、老师干涉或替代学生们志愿填报。
与此同时,提升招收及学籍注册管理方法。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全方位统一列入“湖北高中阶段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方法,没经招生组织录用的,不可办理学籍注册流程。
教育局注重,融合本市高中阶段“渡峰工程项目”规定,各地区要进一步改进高中阶段院校教学设施,推动县区普通高中发展趋势,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普高和高等职业教育共享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水准。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