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林长令规定,我市各个林长要切实履行林长工作岗位职责,依照林长巡林规章制度规定深层次义务地区进行林长巡林工作中。关键督促指导林长制进展情况和关键任务落实状况,及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根据巡林及早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地市级副总经理林长、林长半年最少进行一次巡林,县市级林长每个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巡林,乡镇级林长每月最少进行一次巡林,乡村级林长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巡林,责任区护林员每星期不得少于三次巡林。专业对口帮助企业和各个林长公司办公室要真正担起林长巡林的协调工作、归档办理备案及问题整改等工作中。
总林长令与此同时规定持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升主题教育,构建国家森林城市建立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观念。提升“三夏”期内绿化苗木养管,适度浇灌、锄草、害虫防治,及时制止、严厉查处损坏绿化苗木违纪行为,夯实国家森林城市建立成效。用心搞好国家森林城市当场考察各类准备工作,充分展现本市国家森林城市建立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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