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墙体广告为吸引回头客,自私自利的饭馆老板将具有超强提味和增香功用的罂粟壳熬制成油后,增加到食物中进行出售。日前,运用罂粟壳制造菜肴的烧烤店老板邱某被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依法批准逮捕。
本年7月,邱某在宝山区洛场路附近租了一家小门面,开烧烤店。开业后不久,就有一名男人上门推销“香料”,并称自己的香料味道共同,具有其他香料无法比拟的提味增香功用。邱某听后发现那名男人推销的所谓“香料”,竟然是罂粟壳!据邱某告知,尽管其时晓得运用罂粟壳违法,但由于店刚开业,为了吸引更多客人,邱某决议冒险一试,所以便从那名男人手里购买了一包罂粟壳。
以后,邱某便将罂粟壳交给厨师,让对方将罂粟壳熬油后放在汤料内,用于烧制龙虾和香辣蟹。店里的生意随之日渐好转,顾客川流不息。正当邱某自以 为侥幸得手之际,2014年8月11日,接到大众的举报线索后,公安和食物卫生部门前往该烧烤店查看,当场从烧烤店厨房内抄获未运用的罂粟壳0.22千 克、香料油10余千克。后经上海市毒品查验中间判定,从犯罪嫌疑人邱某处扣押的0.22千克罂粟壳中检出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成分。
承办检察官介绍,同鸦片、海洛因相比,罂粟壳内的有毒物质含量尽管不大,但其成分中相同包含吗啡、可待因等30多种生物碱,食用后对人体发生严 重损害,因而中国法令严令禁止在食物中掺杂罂粟壳成分,出售此类物品也属违法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邱某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的罂粟壳,归于卫生部 公布的《食物中能够违法增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邱某的行为已契合出产、出售有 毒、有害食物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