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墙体广告上海市民政局今天下午发布《上海市低收入艰难家庭请求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规范(试行)》,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的施行,标志着本市“一 个规范”统筹低收入艰难家庭专项救助方针,将进一步保证救助作业公平、公平、及时、有用。2015年末前,本市低收入艰难家庭请求专项救助,将全部引进居 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根据该项规范,本年10月1日起,请求专项救助的本市城乡居民家庭,在收入和产业两方面,必须一起契合有关规范,即: 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20元,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40元;人均货币产业低于5万元(两人及以下家庭、18周岁及以下未 成年人、全日制中等学校在读人员、60周岁及以上白叟、残疾人等适当放宽);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 屋;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计算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但仅有一套自住宅屋的不限面积;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宅、 统一规划的农人新村住宅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产品住宅。上述规范,还将随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据介绍,本市已在低保,以及低收入艰难家庭请求住宅救助等项目中,引进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本年10月起,医疗救助也将引进,而一切专项救助方针,都将在2015年末前选用该机制。到时,“一把标尺”将核定一切专项救助的请求。
这些年,本市先后出台了包含医疗救助、教学救助、住宅救助、工作救助等多项专项救助方针,施行了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非农工作补助、艰难残疾人家庭 补助、医保减负、艰难职工项目帮扶等方针。一起,不断扩大救助方针的覆盖面,享用专项救助方针的范围已逐渐从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拓宽至低收入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