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是市场监督总局(标准委)会与国家交通部、国家公安部,机构全国各地交通工程设施(道路)标准化技术联合会,对2009年版交通标志标线强制国家行业标准所进行的修定,已在今年3月15日准许公布。
对于近些年发生的新设备、道路交通潜在需求,该规范增强了“电动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示”“严禁电动车进到标示”“留意存水标示”等18项新的交通标识;与此同时,为适应复杂公路网和交通软件环境下驾驶员对交通出行便利性的需求,新标准还优化了标识的版块、设定和使用规定;加强了可操作性,增强了交通标识设定实例等附则,得出制做图示。
依据新标准的需求,本市交通部门并对现在正在整体规划、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道路交通标志设备开展变更和优化;对在使用的道路交通标志,也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规定,开展逐渐更换和优化。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