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早上,物业工作人员在自治州示范老年公寓院中开展绿化维护。新闻记者 安寅东 摄
老年公寓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由青海省纪委老干部局带头、自治区政府投建、原自治州代建制管理处执行代建制。新项目占地面积199亩,一期工程于2013年开建,项目总投资3.25亿人民币,建设规划了公寓楼、作用服务楼、文体馆等6个单栋和室外楼梯,可以容下最少520张医院病床。行为主体工程竣工后,一直没有交付使用。
我区进行 五个大起底 行为至今,青海省纪委、政府部门将此项目列入 大起底 工作上。经青海省纪委政协常委会会议和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决议,责令自治区国资委带头成立工作专班,对老年公寓固资进行全方位汇总排查,不断更新财产登记台账,保证帐实相符,为下一步转交工作中打下基础。责令青海省纪委老干部局将老年公寓资产移交自治州文化艺术旅游投资集团拥有,并记入自有资金。采用公建民营的形式,赶紧促进老年公寓投入使用,合理盘活闲置资产。9月20日在下午,自治区国资委机构有关单位召开资产移交工作对接大会。
青海省纪委老干部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赵胜利介绍道,现阶段,老年公寓已基本具有适用范围。我们将要搞好资产移交及其缓冲期内分院的维护保养工作任务,为项目投入使用充分准备,使国有资产处置尽快起到应该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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