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包含规划背景、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好,社会效益明显,形成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健全、设施保护与建设相辅相成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工作局面,力争成为全省、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示范区。
《规划》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提档升级、集中管护、文旅活化、乡村助力、数字赋能等五项重点工程,开展规范保护、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文物保护等四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的面貌和档次,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功能作用。到2030年,全市将新增提升一批省、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2-3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为确保实施效果,《规划》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划,加大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资金、教育、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制度,按照规划序时进度提升改造一批烈士纪念设施,确保规划全面落实,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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