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墙体广告 近来,
瑞昌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8月14日,他在
江西国发天然气开发有限
公司的营业厅交纳天然气费,但是对方奉告产生了一笔滞纳金,三个月合计70多元。
周先生说:“其时感受莫名其妙,由于之前也是两三个月交纳一次天然气费,却并没有要缴滞纳金。而且对方的效劳很不人性化,最起码应当发个短信提示客户什么时候缴费,他们这种只收不提示的做法让人生气。”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联系了该天然气
公司的工作人员,他说:“
公司在前期的处理上有点疑问,所以一向没有收取滞纳金。
公司正在不断完善中,从本年 5月份开始正式规范起来。别的,在缴费卡上有一行小字说明晰不及时交纳天然气费会产生滞纳金。而目前
公司也正在和中国
移动公司洽谈短信提示的事情,由于群 发短信需求存案,所以还在处理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