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6月21日出台的《实施购房补贴工作细则》,在2022年6月17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存量房转移登记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受理时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据了解,自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两区)共受理购房补贴2852件,合计受理购房补贴金额2572.46万元,且受理件数及金额均呈逐月递增趋势。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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