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墙体广告设计 作案地址专选
医院化验室排队窗口,作案目标专挑抽血化验中患者。惯偷心计虽深,得手四次终被敬业保安发现控制。近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刘分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10月27日上午9时许,刘分明到洋县中
医院从被害人黄某某背包内盗走天语牌T87
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2015年12月28日上午8时许,刘分明到洋县中
医院二楼化验室窗前,趁被害人李某某抽血化验时外套右边有些脱下之机挤至李某某死后,盗得其外套右侧内兜现金900元。随后刘分明再次在化验室窗前,趁被害人李某甲抽血化验时外套左面有些脱下之机挤至李某甲身侧,盗走其外套左边内兜中的钱包,该钱包内有现金2600元、银行卡、购物卡、医保卡、身份证等物品,后刘分明逃离现场。
2016年3月8日上午8时许,刘分明再次到洋县中
医院二楼化验室窗前,趁被害人段某某抽血化验时外套右边有些脱下之机挤至段某某死后,偷盗其外套右侧衣兜内现金97元,后刘分明在逃离现场时被
医院保安发现并控制,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分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屡次在
医院公共场所扒窃别人随身携带的资产,偷盗资产价值达39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偷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分。遂按照《刑法》规则,作出以上判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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