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习水县维稳办原副主任陈国政,在
乡镇任职时,将村民的10余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揣进私人腰包。日前,经习水县法院审理,他被判刑3年,并处20万元罚金。
日前,习水县法院以展开刑事庭审观摩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该案,并约请遵义市中院及多地法院担任人、刑庭庭长,到庭观摩。据悉,35岁的陈国政,系习水 县维稳办原副主任,于2007年参与工作,并先后任习水县二郎镇司法所副所长、习水县官店镇政法委书记。今年2月,陈国政因涉嫌违纪,被立案检查。
习水县纪委称,陈国政在担任习水县官店镇政法委书记期间,违背工作纪律,工作渎职形成国度经济损失;违背国度法律法规,应用职务之便伙同别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并占为己有;应用职务之便,收受别人财物。今年6月,陈国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习水县法院审理查明,陈国政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10余万元的立功事实成立,构成贪污罪,当庭判处陈国政有期徒刑3年,并处分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