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墙体广告 8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就《条例》(草案修正稿)停止进一步协商榷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同良列席会议并讲话。
局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担任人等参会人员,从立法格式、法规内容等方面,对《条例》(草案修正稿)中的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正意见和倡议,内容触及飞絮源头管理、树种选择、绿化苗圃建立等热点问题。
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倡议后,赵同良表示,在中央立法中展开立法协商,是增强开门立法,进步立法质量的有力保证,就是要经过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条例》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赵同良指出,各位参会人员会前准备得认真充沛,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倡议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非常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 会还将经过媒体、网络等方式,普遍征求市民关于《条例》的意见和倡议,并在普遍征求意见根底上,停止重复研讨、论证,吸收、采用合理化意见、倡议,对《条 例》(草案修正稿)再次停止审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