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对象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的有功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举报奖励标准
请辖区村(居)民积极检举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曹溪街道办事处将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凡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经核实有效的, 每举报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凡举报偷越国(边)境组织者、金主,经核实有效的,每举报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凡协助劝返国务院“131机制办”下发的“滞留境外涉诈人员”(1人),经核实有效的,起主要作用的有功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四)在接到举报前,已经摸排并上报的人员除外。
(五)同一情形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申领流程及奖励保障
(一)审批程序。由曹溪派出所审核,曹溪街道综治办复核,审批。
(二)奖励来源。奖励经费由街道财政予以保障,按季度结算。
(三)信息保密。将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由曹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举报电话:
曹溪派出所:0597-2751399
曹溪街道办事处:0597-3213086
曹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