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的法律条例,近日,
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窗口负责人召开了“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
会上,分管负责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进行了说明,强调政务大厅各窗口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同时邀请中国人民银行万州分行巫溪营业管理部进行了反假货币知识讲解,帮助窗口工作人员掌握人民币防伪技能。
下一步,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把继续深入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积极营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