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改为“在”,虽然只是一字之改,但却改出了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社区警务室、村警务室这块牌子并不新鲜,早在多年以前,全区乃至全市不少社区和村都挂上了这块牌子,也落实了具体的社区民警。但是,这些社区民警基本上都在派出所里承担着相应的工作,平时都不在社区或村,当社区或村里有事,或忙完所里的事后,才到社区去,因而,被称为“下社区”或“下村”。
两年前,古南派出所把“下社区”改为“在社区”后就不同了。12名社区民警,全部进驻到所在的社区内,与社区合署办公。至此,社区警务室就不再只是一块牌子,而是天天都有警务人员在“岗位”上了。
这一字之改,改出了真正的“群众有所呼,警力必有应”,改出了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民警在社区“上岗”后,不仅让老百姓看到了“警察就在身边”,更重要的是“有事就有警察出现”。社区治理中的矛盾纠纷有警察化解,社会秩序有警察维护,社会和谐增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
民警在社区“上岗”后,改变了基层的社会治安防范格局。目前,古南派出所的“在社区”的民警,在各自的社区内,都组建起联防联控力量,做到了群防群控,使社区的治安要素管控能力,得以明显增强,让群众有了安全感。
民警在社区“上岗”后,密切了警民关系,创新了基层治理方式。目前,古南派出所通过“社区民警+线上线下”工作模式,已建立警民联系工作群300余个,覆盖辖区群众、企业员工3.7万余人,真正贴近了群众,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乡镇(街道)、村和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公安、司法、执法等都是基层治理的支撑力量。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让这些力量从“下社区”转到“在社区”,将会极大地增强基层治理的能力,建立起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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