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墙体广告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
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作业施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P2P网络假贷渠道、第三方付出事务、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项目施行要点整治和监管,其间明确请求
房地产开发
公司、
房地产中介组织和互联网金融从业组织禁止展开“首付贷”性质的事务。
《计划》为P2P网络假贷渠道戴上“紧箍咒”。请求其不得建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替代客户许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伪宣扬、虚伪标的,不得经过虚构、夸张融资项目收益远景等办法误导出借人,除信誉信息采集、贷后盯梢、抵质押办理等事务外,不得从事线下推广。一起对其资金存管也做出严厉限定,P2P网络假贷渠道应实施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的分账办理,严厉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请求,挑选契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组织作为资金存管组织,维护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关于此前被热炒的
房地产“首付贷”事务,《计划》明确提出
房地产开发
公司、
房地产中介组织和互联网金融从业组织未取得有关金融天资,不得使用P2P网络假贷渠道从事
房地产金融事务;取得有关金融天资的,不得违规展开
房地产金融有关事务,并禁止展开“首付贷”性质的事务。
在源头办理上,《计划》对互联网金融组织准入建立了门槛。对未经有关有权部分批准或存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办理部分会同工商部分予以确定和查办,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
来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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