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前夫不清偿共同债务 女子起诉获法院支持

前夫不清偿共同债务 女子起诉获法院支持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8月09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抚州墙体广告

江西抚州墙体广告  夫妻协议离婚,约好婚姻时期债款的清偿职责,一方替另一方承当还款职责后可以追偿。近来,金溪县法院审结了一同夫妻离婚挂号后债款纠纷,判定由被告陈某(男)在本判定收效后七日给付原告单某清偿夫妻一起债款款30000元。
  原、被告于2014年8月10日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两边离婚协议中第二条约好:“两边有一起债款3万元,由陈某担任归还,一起财产也归陈 某一切”。但离婚后,被告陈某拒不实行约好的清偿债款的责任,债款人仍向原告单某建议债款,原告只好为被告清偿了债款30000元。单某屡次要求陈某还 钱,但陈某置之脑后,故单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夫妻一起债款应一起归还,婚姻当事人在离婚时,达成的债款清偿协议对婚姻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债款人虽有权对夫妻一起债款向婚 姻当事人两边建议权力,但一方婚姻当事人承当职责后,可凭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现原告已在离婚后清偿了约好由被告清偿的债款30000元,在原告清偿了 约好由被告归还的债款后,被告理应遵从诚笃信用原则,供认并及时向原告实行自个的清偿债款的责任,而被告拒不供认和实行自个的责任,逐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