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警告起源于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撰写的判决书。该案发生于1963年,一名女孩在亚利桑那州遭到强暴,嫌疑人米兰达被抓获并供认犯罪。然而,由于警方没有事先告知嫌疑人相关权利,律师以此为由表示米兰达的口供无效。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亚利桑那州法庭的判决,认定米兰达的供词无效,责令重新审判。这个判决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社交生活中,正确运用米兰达警告意味着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选择保持沉默,以避免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例如,在警方询问时,嫌疑人可以主动提及自己的权利,并要求律师的陪同。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防止一时冲动或不慎言行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相关的流行梗还包括“我要先打个电话给我的律师”、“你懂得,我有权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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