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我省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从17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35年,全省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参照国家《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我省基础、特色及现状,《工作方案》设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等15个评估指标,其中3个即生态质量指数(EQI)、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我省特色指标,并围绕4大重点任务提出了17项主要工作。
具体包括坚持片区化、差异化、全域化推进整县建设美丽乡村,合理规划设计美丽乡村空间和风貌,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建章立制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常态长效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多措并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长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加强受污染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大力引导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科学使用和处置农用地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
《工作方案》明确,省级财政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责职能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和政策等倾斜。到2035年,全省美丽乡村基本建成,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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