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激动是魔鬼,激动的代价可能不止是懊悔还可能被判刑。
武汉一小夫妻吵架,男子竟一怒之下,将一个煤气罐从7楼扔下,吓坏路人,幸未爆炸。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犯有以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平安罪被法院判处3年徒刑。
去年圣诞节前夕,家住
武昌某小区的王某与妻子方某吵架。两人越吵越狠,僵持不下。这时,王某冲进厨房,抱起家里的煤气罐走到窗户边,从7楼扔了下去。所幸煤气罐没有爆炸,也没有砸到路人。小区里的居民及路人见有人从楼上扔煤气罐下来,惊吓不已,纷繁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找到扔煤气罐的王某,将其带走。
近日,
武昌区法院审理以为,王某高空抛掷易爆物品,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富平安。固然没有形成严重结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平安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颖说,《刑法》第114条规则,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平安, 尚未形成严重结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若男子高空抛掷煤气罐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富遭受严重损失,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