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墙体广告 在
东莞务工的
河南男人赵某,见
东莞有些
公司缺工,竟然打起了“偷渡”缅甸人过来
东莞务工牟利的主见,当起了“蛇头”(组织偷渡者)。
东莞市第二法院7日发表,该院揭露开庭审理赵某及其两名同伙被指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宗同类案件。
检方指控称,2013年10月,时年49岁的
河南男人赵某伟指派
福建女子白某去
云南省芒市“运人”。跟白某同行的,还有一名缅甸籍女子“小妹”(另案处理)。“小妹”在
东莞市洪梅镇一家不知名的鞋厂打工。
白某抵达芒市后,接到4名并无合法签证的缅甸籍人员,雇佣了
云南籍司机郑某。郑某驾御面包车,绕开
公安检查站,将白某等人从芒市运送到了
云南省保山市。接着,郑某再带着白某等人乘坐客运大巴至
昆明市。
在
昆明,赵某接到白某等人后,交给司机郑某车费及好处费让其脱离。然后,赵某付车费组织白某等人乘坐客运大巴去
东莞。抵达
东莞后,赵某组织4名缅甸人在“小妹”所工作的鞋厂打工。
2014年1月和6、7、8月,赵、白二人先后四次商定合伙组织缅甸人到
东莞务工。他们先联络好情愿接收缅甸人务工的
东莞公司,再找司机郑某协助找想来
东莞务工的缅甸人,采纳绕开
公安检查站的办法,将多名缅甸人从
云南运至
东莞务工。
2014年8月14日,郑某带着6名缅甸人抵达
东莞市南城
汽车站。赵、白二人在
汽车站门口准备和郑某等人接头时,被警方捕获。
起诉书称,赵某、白某、郑某三人多次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且人数许多,均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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