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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给丈夫洗衣做饭 男子起诉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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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10:0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墙体广告

 江西墙体广告 “她饭不煮,衣服、裤子不给我洗,清洁卫生也不清扫,这日子没法过了……”前不久,南充市营山法院小桥法庭来了一名四十多岁的男人,走进法庭大门就嚷着要离婚。
  据介绍,男人名叫李春贵,47岁,1996年头经人介绍,与老婆何红英相识,不久开端同居日子,同年5月挂号成婚,次年诞下一子。婚后两人豪情 尚可,但是跟着时刻的推移,何红英对日子状况很不满意,加之两人性情差异较大,缺少沟通交流,夫妻豪情日渐冷漠,两人常常为了家庭琐事争持。
  2013年7月,夫妻豪情裂缝增大,对立不断。何红英干脆不和李春贵说一句话,不洗李春贵的衣服、裤子,做饭也只做自个的一份。李春贵无法,只 好“重整旗鼓”,各煮各的饭。这样的日子继续了一年多,李春贵终于忍受不了老婆的“冷暴力”,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诉请离婚。
  小桥法庭审理以为,李春贵与何红英系自愿挂号成婚,婚后共同日子并育有一子,李春贵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两边豪情已经完全破裂,只需两边彼此容纳,彼此协助,仍有和洽的也许。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不准李春贵与何红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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