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 合肥男子马某某专心想发财,可他的方法却让人目瞪口呆。上一年5月底,他先后来到多家银行的自助服务区,妄图放火焚毁取款机后取钱。但在焚毁了5台取款机后,他收成的却是4年有期徒刑。
马某某本年31岁,肥西县人,无业。上一年5月27日凌晨3时许,他骑电瓶车来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贵大路百乐门名品广场某银行自助取款大厅 内,来到3号取款机前,用带着的打火机点着取款机上顶灯塑料面板,并在一旁调查取款机是否因受热而破坏,企图从取款机内取走现金。后来,他因惧怕被人发现 脱离现场,3号取款机的顶灯、塑料外壳、键盘等处被焚毁。后经合肥市报价认证基地判定,财产损失为14723元。
这次风险的“测验”后,马某某并未醒悟过来,仍专心沉溺在发财梦中。上一年5月28日、29日、30日和31日,马某某又先后来到4个银行的自助取款大厅,同样以燃烧燃烧的方法,企图从取款机内取钱。不过,他的如意算盘都落空了。上一年6月3日,马某某被抓获归案。
日前,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和成心破坏财物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