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2月16日,湖北省物价局举行2015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宣告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周期由每月改为每年,全年电量打通运用,从4月1日起抄见电量开始履行。
当前,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施行阶梯电价,共分三档,计费周期为月。详细为:榜首档电量为0至180度,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度,比榜首档进步0.05元,即0.62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的电量,比首档电价进步0.3元,即0.87元/度。
4月1日起抄见电量开始履行的“新标”,计费周期由月改为年后,榜首档电量为0至2160度(含);第二档电量2161至4800度(含);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用电量按天然年度断定分档,不跨年运用。以榜首档年用电量2160度核算,平均每月为180度,与按月算的“老规范”首档封顶电量相等,第二、三档经换算状况一样。
由此可见,新旧规范中,各档位居民全年用电总量、收费规范均不变,仅计费周期由零(每个月)化整(全年)进行“打包”核算。
详细计费方法为,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用电量到达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详细到本年,4至12月抄见电量依照榜首档1620度、第二档1621至3600度、第三档3601度及以上的阶梯基数履行。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新功表明,居民阶梯电价履行周期由月调为年,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内自行调剂用电量,能够减轻因时节区别致使不一样月份用电量波动带来的矛盾,保证根本电量有用运用,合理下降居民家庭电费开销担负。
为何新规范没有调整首档用电量?该局环境与资本报价处处长李永华说明,据统计,2013年湖北省内用电量处于榜首档每月180度的居民为84%,到第二档这一份额升至96%,两档份额均高于国家规定。他表明,当前履行的首档每月180度的规范,除京津沪外,根本适用全国大部分地区。“如今榜首步是打通每月电量,以后再思考进步首档电量。”他说。
“打通每月用电量后,居民将不会为某一两个月的高用电量付出高档位电费”环境与资本报价处调研员张超雄介绍,新的计费方法将“减少”居民高用电量月份的电价。此外,他介绍湖北省电价“新标”榜首档居全国中游,第二档与京津沪、浙江、山东等施行按年阶梯电价地区相等,并排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