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日前,贵州省政府发布《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定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贵州是继云南、江西今后,全国第三个出台与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法则》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的省份。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该《办法》规矩,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对简略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源、风险区域进行排查、挂号、风险评 估,守时检查并采用防范措施,及时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救灾应急物资贮藏保障制度,市、县和多灾易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践缔造救灾物资贮藏 库。《办法》还明晰,发作自然灾害并到达特别严重等级时,依照规矩,由有关人民政府发起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发作严重、较大、一般自然灾害时,由减灾委 员会发起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