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凶手因良心不安自首 团伙中2人被判无期
广东东莞墙体广告 东莞一男人本想与火伴敲诈别人搞点钱花,没想到终究钱没搞到,反而被“小伙伴”们反咬一口,身上资产被抢光后,“小伙伴”们为防他报复,还将他残忍杀戮。
事发一个多月后,其间一名凶手因良心不安,觉得“是时分找个当地安静考虑人生”,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帮忙公安机关捕获3名同犯。昨日,记者得悉,该团伙2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自首的凶手即为其间之一。
团伙敲诈未成杀戮火伴
2013年12月20日,一具尸身在长安一体育公园邻近的草丛被市民发现。合理公安机关侦查之际,12月22日,一男人致电110自首,称自己 杀了人,而后,警方到该男人告知的地址将其捕获,并将该男人供述的多名同伙捕获。据自首男人林明(化名)供述,2013年11月10日晚,其和死者阿君 (化名)、路雨(化名)等人一起吃饭,其间阿君问他有没有打算搞点钱,他回答说“杀人都敢去”。所以,经阿君提议,几人谋划着要去敲诈一工厂保安,路雨还 别的叫上了5名男人。
就在世人决议敲诈后,路雨对林明放下了“狠话”,如果搞不到保安的钱,就搞阿君的钱。
林明一行8人来到工厂门口,没想到碰了一脸灰,保安没理睬他们。几人悻悻地脱离工厂,并分坐2辆的士,去到长安一体育公园对面一片围墙围着的偏远空位。
来到空位后,林明首要对阿君“发问”,并强逼阿君取出一张银行卡,一起逼问出了密码。随后,林明、路雨等人拿出匕首、砍刀,对阿君又砍又捅。阿君尸身被发现后,尸检显现其身上有10几处刀伤,契合被人用锐器刺伤胸腹部及砍伤头部致失血性休克逝世。
1名凶手自首
案发一个多月后,也即12月22日,林明拨打110投案自首。
侦查人员根据林明供给的头绪,将同案中的3名违法同伙捕获。2014年5月6日11时40分,贵州省威宁县小海派出所侦查人员在该县小海镇加油站旁将另一主犯路雨捕获。
判定:2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对比路雨与林明的效果和地位,林明胁迫阿君交出银行卡,并首要用匕首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多刀,林明的罪责较路雨要重。
法院以为,被告人林明、路雨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结伙使用暴力劫取别人资产,其行动已构成掠夺罪。林明在另一起案子中,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诈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动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
法院查明,5名被告人在掠夺中致一人逝世,违法情节、后果严重,其间林明、路雨是掠夺被害人的提议者,且在掠夺中持刀捅刺被害人,是致被害人逝世的直接行动人。
终究,考虑到林明的自首情节及严重建功体现,法院确定林明犯掠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
一起,法院确定路雨犯掠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其他3名同犯也分获5~12年有期徒刑。 (记者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