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以每张百余元的
报价收买别人新办的银行卡,再转卖赚取差价,本认为是稳赚不赔的“生意”,没想到会冒犯刑法。9月28日,记者从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两名90后男人杨某、汤某被该院依法以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提起公诉。
2016年3月17日下午4时许,
公安机关到江汉区某KTV例行查房时,从违法嫌疑人杨某身上抄获15张银行卡、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信息资 料。人赃俱获,杨某、汤某遂对自个生意别人银行卡的现实言无不尽。当日,因尿检成果呈阳性,杨某被
公安机关决议强行隔离戒毒两年。
杨某,无工作。曾因抢劫罪于2012年3月29日被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汤某,1996年出生,
湖北仙桃人,初中文 化,现无业。据杨某供述,今年以来,他在好几个QQ群以及网站上看到“大量高价收买银行卡”的
广告,觉得有利可图,便动起了歪脑筋。2016年3月,他在 分类网站上发布招聘“办卡人员”的兼职信息,不久便接到了汤某的电话。汤某表明自个手上有银行卡要出售,两人约好3月10日在循礼门地铁口进行买卖。
本来,汤某也在从事不合法倒卖银行卡的阴谋:先在网上发布信息招募办卡人员,再带领办卡人前往银行开户办卡,然后以每张100元左右的
报价收买。 10号下午,他带着前来“应聘”的办卡人小张在循礼门邻近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处理1张银行卡,再以400元将4张银行卡及开 户信息材料悉数买下。待与杨某碰头后,汤某以500元的
报价将购得的卡及材料卖出,获利100元。
3月17日正午11点,汤某接到自称是大学生的小刘、小胡的电话,两人宣称愿意卖卡。所以,汤某依样画葫芦,陪他们到上述四家银行各办了一套四张 卡,并谈好每人得劳务费300元。办好全部后,汤某与杨某联络,两人约定在KTV买卖,八张卡共1000元。汤某带着所谓的“朋友”到包房后,杨某依约给 了每人300元,他们拿钱后就离开了。合理杨某预备向汤某付出400元“差价”时,警察俄然呈现,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4月21日,杨某、汤某被江汉区 检察院批准逮捕。
杨某事后告知,除汤某当日卖给他的八张卡及办卡凭据外,别的七张银行卡也是自个近来买的。关于上线收买银行卡的用处,杨某自称并不知情,他仅仅 依照约定,将卡寄往
上海赚取差价。而承办检察官表明,这些被收买来的银行卡,多被用于
电信欺诈、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下游违法资金的转账提现 或淘宝店东刷信誉。“例如
电信欺诈案中,欺诈者达到目的后会将赃物经过网上银行分批转入十几张乃至几十张银行卡中,以杂乱的资金流向躲避警方清查,这些银行卡 就沦为了违法东西。”
“网上不合法生意银行卡已然构成一条完好的灰色产业链,由于假造身份证办卡简单被银行发觉,所以这些银行卡大多是用真实的身份证处理的。”承办检 察官解释道,“现在许多人安全意识不强,为了蝇头小利将自个的银行账户卖掉,认为卡里没钱无所谓,本来大错特错!实名制银行卡一旦被收售者用于欺诈、洗钱 等违法活动,将给户主带来无穷的法令危险,致使个人信用、财产两层受损,乃至会被卷进刑事案件,到那时,想自证清白、撇清关系但是件麻烦事”。
承办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银行卡不比搁置物品,不用了应当及时注销,不能转让、出借。“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则:“存款人不得租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将遭到警告及1000元罚款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