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海关缴款书,简称海关完税凭据,是进口公司进行增值税抵扣的重要凭据。但是近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在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中,发现厦门一些公司的海关缴款书竟被异地公司先行抵扣,使这些进口公司面对重大丢失。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近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接连遇到两起奇怪事:厦门的A公司和B公司别离有几张海关缴款书被其他地市的公司冒抵,触及税款额巨大。
事例 缴款书被冒抵 公司吃“闷亏”
A公司是厦门本地规划不小的国有进出口公司,跟着国内进口商场的开展,目前年均进口额已经到达近50亿元。但近来,财务人员小吴就A公司的两份 海关缴款书向国税机关提出稽核请求时,却被税务审阅人员奉告,这两份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成果显现为“重号”。也就是说,已经有别的一家纳税人先行请求稽核 了这两份海关缴款书,触及税款12.5万元。
一张海关缴款书,怎样可能被两家公司抵扣呢?小吴立即向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提出了“反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请求。国税人员对这两份海关缴款 书信息进行了查询。稽核体系显现,这两份海关缴款书已被深圳的一家公司先行抵扣税款。市国家税务局随即向海关和深圳有关主管税务机关发送了纸质协查函。不久 后,深圳有关主管税务机关回函称:“海关缴款书被抵扣,公司已走逃”。
因为一份海关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在异地公司先抵扣后未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下,厦门国家税务局暂时无法出具“海关缴款书核对成果通知书”给A公司进行税款抵扣。这意味着,A公司将面对巨大丢失。
探因 财务未及时核对 被人钻空子
就在这时,市国家税务局又发现,厦门另一家进口公司B公司也有三张海关缴款书被异地公司冒抵,触及税款超过120万元。B公司负责人也正为此着急。
A公司和B公司都是依法正常运营的进出口公司,它们的海关缴款书怎样都被异地公司先行抵扣了?疑问究竟出在哪儿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工作人员向 记者剖析说,这两家被冒抵税款的公司都是厦门市的大型商贸公司,通常海关缴款书数量多,财务人员又都未及时进行稽核比对,这些都为一些不法公司冒抵税款提 供了必定的时间差,终究致使两张完税凭据“重号”。
“从缴款单位名称、进口报关单、付款凭据及有关记账凭据等方面来看,A公司都没有啥差错,不该无端受丢失。”市国家税务局有关人士表明。一起,A 公司税收资信一向良好。通过归纳思考,市国家税务局近来为A公司出具了海关缴款书核对成果通知书,使A公司得以抵扣税款,避免了巨额经济丢失。
温馨提示
海关缴款书
要及时核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对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疑问的布告,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通常纳 税人进口货品获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规模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份海关缴款书只能被抵 扣一次。
国税部分提示进口公司财务人员:应及时对海关缴款书进行稽核比对,不给不法公司冒抵税款提供待机而动。(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