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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在武汉市驾车不系安全带将被抓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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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7日 03: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墙体广告

 湖北墙体广告   9月26日,荆楚网记者从武汉公安交管部门得悉:从2016年10月1日开端,武汉市电子警察将正式开端抓拍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在武汉市开车不系安全带的驾驭员,从10月1日开端,将面对相应的处分。如:在高速公路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 2分;城市迅速路的道路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 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
  据了解,2013年7月,武汉公安交管局推出的“双十”便民措施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迅速路以外道路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作为“10种施行警告处分的细微交通违法行为”中的第一种,驾驭员是承受“警告”处分,并没有罚款。
  对此,武汉公安交管局事端防止与处理大队民警张海松介绍,鉴于这些年因驾驭机动车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致使交通事端结果加重的状况日益增多,为加强对此 类违法行为的办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作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进时,驾 驶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的处分决议。2013年“双十”便民行动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迅速路以外道路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 定运用安全带的,承受“警告”处分,不予罚款”的规则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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