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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广告示范路建设完成60% 预计6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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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0日 10: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河南墙体广告

  河南墙体广告 来自长沙县城管执法局的音讯称,该县广告演示路的建造现已完结60%,并计划将于6月底之前全部完工。
  记者在开元东路广圣大酒店前看到,沿街门店的招牌底板均是一致的米黄色,再配上红色的发光字体,让不少过往行人眼前一亮。“我之前制造门店招牌以为越大越好,而且为节约本钱,用的底板是塑料板,支架是铁制。”杨先生说,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廉价的原料经不起“折腾”,招牌支架变得锈迹斑斑,“容颜”渐毁。
  长沙县城管执法局广告亮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广告演示路建造,关键在演示上做文章。一是严厉按标准规划,标准有必要一致,高度在60厘米至1.5米范围内;二是严厉按标准施工,原料要耐磨损,这次新装的招牌底板用的是金属铝板,骨架是镀锌角钢,外露固定件是不锈钢,抗腐蚀性强,经久耐用;三是与周边环境和设置载体全体和谐,在同一区域里,设置标准、底板色彩、牌面个性等要和谐一致。
  当前,东九路、东十路门店招牌制造装置根本完工,开元路、万家丽北路、汽配城路、漓湘路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建造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阻力,主要是一些美容美发、婚纱影楼、特征饭馆等门店不配合拆除,乃至多次阻止施工。”该负责人介绍,在2013年,《长沙县(经开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标准》规则出台之前,长沙县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还没有一个清晰标准,规则出台后,无论是要重建的过期招牌,还是新建的招牌,均应按新标准设置。
  此外,有很多门店在玻璃窗上悬挂或粘贴户外广告,这也是不允许的。新规规则禁止使用临街建筑物玻璃墙体(面)经过悬挂、粘贴等方法设置户外广告。
  该负责人表明,下一步将针对无证、过期、超大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和大厦、写字楼等粘贴窗户广告的违规行为进行会集整治,期望市民活跃配合。
  跟着长沙县广告演示路建造作业的进一步推动,该县户外广告市场环境和城市形象也将得到改进。更多户外广告代理请持续重视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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