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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夜啤酒还开车 男子被罚1万元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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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03: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墙体广告

  重庆墙体广告4月18日,当许某接到北碚区人民法院对其醉酒驾车做出宣判,判定许某犯风险驾驭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他顿时感到酒好“贵”。
  重庆墙体广告3月10日23时许,许某喝了夜啤酒后驾驭小轿车搭载兄弟王某沿着滨江路从正码头向文星湾大桥方向行进,当行进至文星湾地道水厂路段时即被正在执勤的交巡警查获,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验,测验结果为90mg/100ml。后经抽血判定,许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86.9mg/100ml。许某坦言自个吃晚饭时还坚持开车不喝酒的准则,吃完饭兄弟们一起去歌唱,自个没能操纵住,被兄弟劝着喝了一瓶多啤酒。想喝了点酒晚点走不会有差人查看的吧,没想到还是被查获。
  北碚交巡警提示:血液酒精含量到达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归于喝酒驾驭,酒精含量到达或超过80mg/100ml,归于醉酒驾驭。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醉酒驾驭机动车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喝酒后或者醉酒驾驭机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毕生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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