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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以外币兑换为名抢夺 判有期徒刑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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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11: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上海墙体广告

  上海墙体广告周某和蒙某租个房间开展兑换外币事务,一次交易中竟抢走被害人的18万元美金。近来,长宁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4年和9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和10万元。
  51岁的周某与62岁的蒙某是老乡联系。上一年4月,两人通过预谋,先后两次约被害人张先生到租借屋内兑换美元。当张先生第2次践约前往兑换美元时,蒙某趁其不备,将张先生带来的18万元美金全部拿走,并将其反锁在屋内。随后,蒙某乘坐周某驾驭的助动车逃离。
  上海墙体广告张先生设法跑出房屋后当即报警。上一年5月14日,蒙某在浙江湖州被抓。次日,周某在浙江杭州被捕。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9.2万元美金并返还张先生。
  周某到案后,公安机关通过并案侦办,又查到一起情节相似的案子。2008年,在一家服装店内,周某用一样手法获取被害人朱先生9.6万元美金。
  法庭审理后以为,周某、蒙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反锁房门阻止被害人追逐的办法强行攫取别人资产,已构成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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