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 南宁市某水产批发商场本来是用水大户,每月的水费到达6万余元。可从2012年5月开端,该商场的用水量比年降低,水费也降低了一半摆布。
南宁市绿城水务
公司经过两次排查,发现该商场的水表被人为调慢,甚至还从水务
公司主水管上私接了一条供水管直接偷水。本来,水务
公司出了“内鬼”,换表工吕某为了近20万元“好处费”,两年间协助该商场“偷水”总值69万余元。5月12日,水产批发商场有关负责人韦某及吕某因涉嫌盗窃,双双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韦某和吕某都是80后,韦某的宗族在
南宁市西乡塘经营一家大型水产批发商场,每个月的用水量都适当惊人。2012年4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韦某认识了在
南宁市绿城水务
公司当换表工的吕某。两边熟识后,韦某的家人竟然提出,期望吕某帮忙将商场的水表调慢,韦某还承诺事成之后,每个月给吕某2万元“好处费”。
在向
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吕某称,2012年5月,经过他的一番“捣鼓”,水产商场的水表确实走慢了,作用也是马到成功,商场当月水费就从本来的约6万元一下子降到3万元。韦某也依约给了吕某2万元,到2013年1月,吕某共收到约15万元“好处费”。
水产商场用水量的反常很快引起了绿城水务
公司的注意。该
公司排查发现,该商场的水表走数很慢,好像被人为调慢。为追缴水费,水务
公司依照2012年1月该商场的用水量,两倍追收水费,该商场被处以13万元处分。
给了吕某这么多“好处费”却被罚款,韦某以为丢失应该由吕某想办法替他们拯救。经过协商,2013年2月,吕某从水务
公司的主水管处,私自给该商场安装了一根未经过计量表的输水管道,直接盗用水务
公司的自来水。吕某从中又获得了4.1万元的“好处费”。直到2014年6月,水务
公司发现“猫腻”。经判定,截至2014年5月31日,该水产商场经过调慢水表、私装水管盗取的水量合计价值69万余元。韦某和吕某很快被捕。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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