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墙体广告 采购的二手房归于集资房,错过了房改,现在要处理过户却被奉告办不了。日前,市民黄小姐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讲述了一家人的烦恼。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祖父与舅公一同采购的这套房子。”南安籍的黄小姐介绍,房子其时是泉州市商业局的集资房,初始房东是其时的单位职工。“房产证”上写的是舅公的姓名。现在祖父去世,舅公也年老了。
2013年5月份摆布,黄小姐与兄弟一同住进这套房子。黄小姐带着“房产证”处理水电事务都四通八达。
黄小姐的弟弟即将成婚,这套房子要过户到弟弟名下,“弟弟前后跑了几趟房管部分,均被奉告办不了。”黄小姐说,工作人员通知他们手头上的“房产证”不是规范的,因此也不具备买卖性质。“也没人能够给一个清晰的答复,教咱们怎样去办手续。”
黄小姐曲折征询了左邻右舍,发现并不只她家遇到这类状况,有些户主就因为手头上的“房产证”无效,一向无法转让房子。有一户人家通知黄小姐,在1997年的时分小区曾进行过一次房改,黄小姐的长辈或是在那时分错过了房改,才致使现在没有拿到正式的房产证。
“主张黄小姐去找该房子的初始房东,请他出头处理房改手续,再看是否能依照现有方针处理规范的房产证。”关于黄小姐家的状况,泉州市房地产买卖 与房子权属挂号发证处有关工作人员解说,黄小姐手头上那份市商业局发的“房产证”,并不是规范的,因此无法完结过户手续。(记者 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