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水货”和“行货”,二者样貌看似相同, 本来质量和报价相差甚大。不少商家唯利是图、滥竽充数,将“水货”充任“行货”卖。尤其在电子产品网上销售中,不少消费者被商家“忽悠”。龙文区的唐先生 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他在网上采购一款标示是“正品行货”的手表,之后发现是“水货”。屡次洽谈补偿未果,唐先生把商家告上法庭。5月17日,北京三中院 作出终审判定,商家交还唐先生货款12228元,并付出补偿款12228元,唐先生将手表退回商家。
2012年9月1日,唐先生在北京一商家的网站上,看中一款 “梅花牌”手表。商家在页面界面的广告一再说明是“正品行货”。一番打折优惠,他以12228元的报价下单买下该表。两天后,唐先生收到货物,并付清货 款,就戴上运用。眼看保修期将过,他找出商家供给的资料卡仔细阅读,却找不到手表的报关手续。唐先生大吃一惊,觉得也许买到“水货”了。
唐先生当即登入“梅花牌”手表官网,并对比购物的提醒。向工作人员问询得知,唐先生不能享用供给的特约维修点售后效劳。唐先生遂需求商家退货, 并补偿一定的经济丢失。因两边未能洽谈成功,唐先生以商家的行动构成诈骗为由,向龙文区法院提起诉讼。后该案因管辖权贰言移送至被告所在地的北京市朝阳区 法院审理。
庭审中,该商家供认该手表并非从国内代理商处采购,而是通过供货商从境外购得,商家本身供给手表的售后保修效劳,但该手表不能享用全球联保。不 过,商家保证产品质量肯定没问题,只赞同退货,不赞同唐先生提出的补偿需求。“行货”一词虽然非法律上的术语,亦非规范职业术语,可是按照当时商场的交易 习气,“行货”系通过合法的报关手续等正规渠道进入国内商场的境外产品。其能在国内商场享用售后效劳及质量保证。此外,依据一般消费者的一般认知,“行 货”的最主要特征是,可以享用国内特约经销商和特约维修点的养护、保修等售后效劳。梅花牌手表作为全球知名品牌手表,其售后效劳和质量保证状况归于主要的 产品信息,系消费者挑选和采购产品的主要参阅。
一起,商家承诺该手表系“行货”在先,唐先生据此信任该手表是可以享用与专柜采购的同品牌、同样式手表相同售后效劳和质量保证的正品手表,契合 交易习气,也契合一般消费者的认知。现在,该手表不能享用全球联保效劳,仅由商家供给售后效劳。商家作为网站经营者,明知上述状况,仍将产品描绘为“行 货”。这样的描绘足以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归于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行动,构成诈骗。
案经一审、二审,终究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年批改)》第四十九条“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效劳有诈骗行动的,应当按 照消费者的需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采购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效劳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则,作出上述判定。(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谢颖琳)
相关链接:《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效劳有诈骗行动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 额为消费者采购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效劳的费用的三倍;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需要留意的是,该规则仅针对 经营者存在诈骗消费者,即经营者在供给产品或许效劳中,采纳虚伪或许别的不正当手段诈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行动。而当经营者有欺 诈行动之时,消费者首先要自动提出三倍补偿,假如三倍补偿数额缺乏五百,提请添加至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