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城市桥梁、地道作为城市交通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日益遭到大家关注,这些年
武汉市的桥梁越建越多,将来几年,
武汉还将建造杨泗港长江大桥等大型桥梁,桥梁 安全问题日益突出。9月13日,《
武汉市城市桥梁地道安全办理条例(草案)》提起审议,记者了解到,这部条例一旦出台,将添补
武汉市桥梁、地道安全办理上 的空白。
数据显现,现在
武汉市城市化区域内已建成桥梁、地道600余座,而交通运输量也随之大幅增加,行车密度日益增大,车辆载重明显进步,桥梁、地道使用频率及承当的运转压力日积月累,有关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0年,
武汉市就拟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
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但由于《方法》拟定时刻较早,当时桥 梁数量不多,也无江底湖底地道,《方法》已不能适应现在桥梁、地道的建造及办理。因而,拟定一部以城市桥梁、地道安全办理为核心的专门性法规十分有必要。
超高、超重车辆上高架、进地道不只会给桥隧带来不小损坏,一起也严重影响市民们的出行安全。
武汉市城管委桥梁修理办理处处长袁新昌介绍:“虽然以往城管部分会对超高、超重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两万元以下处分,但具体怎么处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人为因素很大。”
该条例草案对超高、超重车辆违反规则通行桥隧的行政处分自在裁量进行了细化。草案规则,超重10%以内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超重 10%至50%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超重50%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而且,假如超高、超重车辆造成限 重设备或桥隧损坏的,也将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此外,该条例草案还明确指出,城市桥梁的桥下空间制止私行占用,不得转让、租借桥下空间 使用权。在不影响城市桥梁安全等情况下,可根据桥下使用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赞同,桥下空间才可仅限于桥梁安全办理、美化等公益性用处。往后,桥梁、地道 建造及办理也将朝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将会树立安全信息办理体系,进行一致监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