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墙体广告 曾导致社会广泛注重的
广西涠洲岛打砸工作12日在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该案第一批涉案人员李某、陈某、张某、赖某被指控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打乱社会秩序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有违法前科的被告人李某,以及被告人陈某、张某、赖某均为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居民。事前,李某等人为了借机发泄不满情绪,以涠洲岛遭受飓风灾祸后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区处理委员会“救灾不力”、“依法征收上岛费没有与涠洲岛居民分红”及“束缚岛民
建材物资上岛”为由,组织、指挥数百名涠洲岛居民冲击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区处理委员会、
北海涠洲岛游览发展有限
公司并损坏资产。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26日上午10时许至当天14时许,李某纠合多人到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区处理委员会制造事端、起哄。李某、赖某在现场鼓动、鼓动岛民进犯、诅咒管委会工作人员,鼓动、鼓动岛民打砸、冲击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区处理委员会及
北海涠洲岛游览发展有限
公司。陈某、张某等人分别在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区处理委员会、
北海涠洲岛游览发展有限
公司用石块、杂物投掷单位的门窗、毁损办公设备,打砸、推翻观赏
汽车等。
公诉机关称,李某、陈某、张某、赖某等人聚众冲击
北海市涠洲岛游览发展有限
公司社会秩序行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运营无法进行,构成严重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等4人伙同同案人员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构成严重损失;李某、陈某、赖某伙同同案人员聚众打乱社会秩序,致使工作、运营无法进行,构成严重损失。李某系首要分子,陈某、张某、赖某系其他积极参加者。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打乱社会秩序罪清查被告人李某、陈某、赖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清查被告人张某的刑事责任。李某曾因违法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检查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消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定,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赏罚,抉择实行赏罚。李某、陈某、赖某犯稀有罪,应当数罪并罚。
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于:新美
墙体广告公司:http://www.hbxm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