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墙体广告 9月12日从
宁波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保证污水处理设备运转保护和建设,推动“五水共治”作业,居民日子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80元调整为1.00元。因为居民日子污水处理费调整,各级居民日子用水到户水价(自来水销售
价格与污水处理费之和)别离上调每立方米0.20元,即榜首级、第二级、第三级到户水价每立方米别离调整为3.40元、5.32元和7.00元,合表用户到户水价调整为3.40元。
调整规模和目标为市供排水集团有限
公司供水区域及转供水区域,即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区(有些),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有些)的居民用户。
履行规模包含城乡居民住所及其附属设备(指物业效劳、门卫、消防、车库)等日子用水;一般高级校园(包含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级专科校园)、高中(一般高中、成人高中)、中等工作校园(包含一般中专、成人中专、工作高中、技工校园)、初中(一般初中、工作初中、成人初中)、小学(一般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校园(对残疾儿童、少年施行义务教育的组织)的教育用水和学生日子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供给住宿的收养、收留效劳场合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独自计量的职工团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效劳设备、
乡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合用水。
此外,“一户一表”居民日子用水户(含二次供水的中高层住所用水户)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阶梯式计量水价仍分为3级,各级水量基数仍维持现行水平不变,各级级差份额为1:1.8:2.5。水量基数、人员核定等有关事项仍按市物价局《对于施行居民日子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通知》(甬价管[2006]95号)规则履行。
物价部门表明,存在不同用水性质的混合用水户,能独自装表计量的,按用水性质别离计价;不能独自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