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墙体广告 一宗68人安排、领导传销活动案子,21日在
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二审保持一审原判,依法判处该案67名被告人一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罚金,有一名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时逃匿间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方玉春、张兴和等67人安排、领导的传销安排以“纯资本运作”为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经过宣扬“纯资本运作”是国家扶持的职业,参与该职业能够取得巨额报答,约请亲属、兄弟到
北海市调查出资项目,诱使别人交缴申购款采购虚拟比例参与“纯资本运作”,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联系,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按固定方法进行分割,不断骗得资产。
方玉春等人骗得的资产经过发展下线人员并分割下线人员所交纳的申购款作为“薪酬”得到。老总级别人员的薪酬包含“税金”(即用有些申购款作为经理室开支后剩余的金钱由老总级别人员分割,对外谎报向国家缴税)和提成,其间提成的标准是下线人员每申购1份比例,上线老总即从其申购款中取得500元的提成,申购21份即提成10500元。
因此,从涉案传销银行帐户的买卖流水中能够看到老总级别人员的“薪酬”数额出现为500倍数的特征;用于收取申购款、发放“薪酬”和提成的银行帐户资金来往出现70000元、19700元、6031元及10500元的倍数特征。
方玉春、张兴和等67人参与的“纯资本运作”传销安排发展极端庞大,网络层级达20级以上,参与人员超过2800人,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
至案发时,被告人方玉春、盛立花、吕洪刚、徐跃坤均已在传销系统中晋升为老总,而且从原“纯资本运作”系统中分离出来四支独立运作的传销系统,且每支系统伞下人员层级超过15级,人数累计达500人乃至上千人。
2014年12月12日,该案在
北海市合浦县法院一审宣判后,方玉春等67名被告人不服持续上诉。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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